各位老师和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明电〔2010〕40号)要求,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日)公休日,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4月2日(星期六)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机械工程学院
2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