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申请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2017-04-07浏览次数:189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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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校内创新实践基地依托于“机械工程”一级学科,该学科现有机械设计与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海洋工程和车辆工程等5个二级学科方向;共建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安吉智能制造研究院,拥有国家级校外实践基地2个。目前已形成了完善的导师科研团队,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具备较强的科研开发和研究生培养能力。

为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型高端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基地将鼓励院内外教师引导院内研究生开展创新培训、创新实践、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践等工作,以探索新型研究生培养模式,增强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欢迎院内外教师依据《指南》提出申请。基地将注重将基地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与研究生培养相结合,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申请者自带课题和经费进入基地工作。

一、资助范围和资助办法。

根据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结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内实践基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基地2017年度科技创新创业项目资助范围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创新培训方向

该方向主要面向教师,以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的基本能力为出发点,着重支持:

1) 机械设计能力培训   主要包括结构设计、三维造型设计和CAD出图等流程化设计能力培训;

2) 机械制造能力培训  主要包括车、铣、磨和装配等流程化制造能力培训;

3) 电气控制能力培训  主要包括电气图纸设计、接线、PLC编程和数控编程等流程化电控能力培训;

4) 专业分析软件培训  主要包括有限元分析、动力学分析和分子动力学分析等分析能力培训。

2. 创新实践方向

该方向主要面向研究生,以提高研究生学术论文和学科竞赛水平为出发点,着重支持:

1) 学术论文创新项目  主要面向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的培育与补助,相关期刊标准参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最新期刊名录;

2) 发明专利创新项目  主要面向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申报或授权发明专利的培育与补助,相关期刊标准参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最新期刊名录;

3) 学科竞赛创新项目  主要面向国家研究生“智慧城市”、“移动终端”、“未来飞行器”、“数学建模”和“挑战杯”等学科竞赛的培育和补助。特别欢迎面向智能制造、仿生鱼、仿生机器人和仿生飞行器方面的创新项目申报。

3. 创业培训方向

该方向主要面向教师,以提高研究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出发点,着重支持:

1) 创业素质培训  主要包括如何创业、创业引导、创业与市场、创业与财务、和创业咨询等培训;

2) 创业咨询活动  主要包括与院内外,校内外共同举办创业活动等。

4. 创业实践方向

该方向主要面向研究生,以提高研究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出发点,着重支持:

1) 创业孵化项目  主要包括研究生创业团队的促成、培育和孵化项目;

2) 创业落地项目  主要包括已经注册创业企业的项目补助。

二、项目申请说明

1. 机械工程学院教师和研究生均可申请。

2. 凡申请基地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必须符合本基地的指南方向,对具有重大意义、处于学科前沿的研究课题、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本基地将优先予以资助。

3. 基地资助的创新创业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材料费、差旅费、交通费、委托业务费(加工费)、邮电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资助额度为0.5-2万元/项。

4. 创新创业培训项目拟资助10项,创新实践项目拟资助10项,创业实践项目一事一议,成熟1项资助1项。

5. 创新类资助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3-6个月,创业类资助项目实施周期可适当延长。

6. 项目申请书可向基地管理秘书处函索,或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网站下载。申请者须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经申请者所在研究所签署意见后寄交基地管理秘书处。

7、基地即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420

三、项目审批流程说明

基地管理秘书处对全部申请课题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基地秘书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本基地正式通知申请者。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对评审人员的个人意见及申请者的研究方案等材料不外传。

四、项目研究与管理

1. 课题申请者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时限和评审意见,在一个月内编写研究工作计划,并签订项目合同,报基地管理秘书处核准后开展工作。

2. 研究者应在课题进行中期向基地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报告,基地管理秘书处根据项目中期检查情况决定后续经费的拨付;课题结束时向基地提交结题总结和相关佐证材料,并向基地学术委员会报告研究成果。

3. 本基地有权检查研究者的工作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对经费使用不当或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给予纠正或停止资助。

4. 在规定的课题年限内,研究者若要中断或延长研究时间,需提出申请,经基地秘书处同意后,方可延长研究期限。

六、经费管理

1. 基地项目资助经费由基地管理秘书处统一管理,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

2. 项目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者,基地管理秘书处有权调整核拨经费。

3. 项目的研究开销及报销费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生效,基地有权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不合格,不予报销。

4. 项目经费未能按期使用完,由基地管理秘书处统一调配,且不再办理经费恢复及追加。

 

联系人:杨肖,电话:0571-86878657,邮箱:yangxiao@hdu.edu.cn

谢文君,电话: 0571-86878657,邮箱:xwjun@hdu.edu.cn

地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信义楼(第二教研楼)310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校内实践基地秘书处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

附件1:创新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2: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附件3:创新实践培训项目申请书


创新实践培训项目申请书07.doc创新实践项目申报书-07.doc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0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