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识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试行)》(杭电本[2017]159号)(附件1)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杭电本[2017]162号)(附件2)规定,现启动我校2019年通识选修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
(1)申报的课程需在《通识选修核心课程目录》(附件3)范围内,具体课程名称可以自行拟定。
(2)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教师,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
(3)遴选课程原则上从已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遴选。
(4)招标课程应以课程团队形式申报和建设,且至少有2名团队成员(不含课程负责人)承诺建设期内至少开设2轮本课程。
(5)每门课程申报时应列出与授课内容相关的10本以上经典的、前沿的阅读书目或参考文献,并提供电子书或相关网站链接。
(6)每位教师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通识核心课程,通过验
收结题后方可申请新的通识核心课程。
2.建设过程要求、教学过程要求、验收要求、激励及保障等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杭
电本[2017]162 号)(附件 2)。
3.课程须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建课,要求包含教学大纲、教案或 PPT、考核方式等基础性课程资源及讨论、作业、参考资料(视频)等拓展性课程资源。
4.遴选课程每门建设经费 2 万元,招标课程每门建设经费 4 万元,经费管理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杭电教[2015]50 号)执行。为提高项目的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经费分期下拨,首批拨付 50%,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余下 50%的建设经费。若课程验收同时达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MOOCs/SPOC)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则按标准补足建设经费。
5.教务处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符合条件的
课程。
6.通识教育委员会审议专家组推荐的课程立项建设名单,公示
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请申报项目负责人于 2019 年4月 10日前在学校质量工程工作台((http://hdu.zlgc2.chaoxing.com/)上完成申报,并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识选修核心课程申报表》(附件4)一式五份报教务处108室。联系电话:86878588。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识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试行)(杭电本[2017]159号)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杭电本[2017]162号)
附件3:通识选修核心课程目录
附件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识选修核心课程申报表(含教学大纲)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