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25浏览次数:623



为做好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特制订我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学院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资格审核小组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严格依据学校招生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综合考核小组由5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构成,按照学校和我院事先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及实施细则,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和品德考核等。

二、招生指标分配

机械工程学科2022年拟招生博士人数: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直博已拟录取人数

硕博连读已拟录取人数

申请-考核制博士拟招生指标人数

总拟招生人数

080200

机械工程

2

0

4

6

99J1

海洋技术与工程

0

0

2

2


根据学校博士生导师招生文件要求,原则上每位合格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且培养质量优秀的导师最多不超过2名,导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未能超过基本学制1内毕业,则暂停招收新的博士研究生

鼓励导师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源中全日制定向生比例不超过该类别招生数的50%

三、复试名单

按照学校招生要求和《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我院申请考核资格的考生全部直接进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学院拟定后,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四、复试形式及时间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按照《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http://grs.hdu.edu.cn/2022/0325/c1721a152361/page.htm)执行。

42713:30开始复试,考生提前一个小时在线候考。

网络复试平台采用钉钉和QQ,考生应提前安装相关软件并熟练操作,用初试报考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电话号码修改请务必提前联系学院。

预计复试前1-3天学院会有复试工作人员与考生进行模拟连线测试,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复试前中后这段时间,考生平时保持电话、钉钉和QQ联系畅通。

五、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

1)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原件;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

3)博士复试个人陈述表原件;

4)博士复试登记表原件。

考生将以上原件扫描好,依次合成一个PDF文档(以“考号+姓名”命名),同时博士复试登记表word版单独提交一份,于426日上午8:00前将两份电子材料发给研究生辅导员谢老师(邮箱:hdjx@hdu.edu.cn)。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1)学术水平考查

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科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程序应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对每位考生的考核过程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若招学院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复试考核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工作(学习)态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导师等,通过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有针对性面谈等形式,全面考核其思想品德状况。

七、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60%+科研成果分值*40%

复试成绩(百分制)= 面试成绩(百分制)×8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20

面试内容含专业水平、学术抱负、综合素质等内容。

科研成果分值累加计算,上限 100 分;科研成果分值计算方法如下表所示:

申请条件

项目名称

内容与标准

积分数

科研成果

学术成果

科技成果奖

国家级

100

省部级

50

国家奖励办备案的社会力量奖省部级

40

学术论文

一级及以上期刊(检索)

10

核心期刊/国际会议/GF报告

3

学术专著

独著或主编的学术专著

10

参与导师主编的学术专著

3

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

5

竞赛

国家级竞赛(含国际赛)获奖

一等奖(特等奖)

10

二等奖

5

三等奖

3

省级(赛区)竞赛获奖

一等奖(特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科研项目

学生科研项目1(大创项目、新苗项目等)

国家级

5

省部级

2

校级

1

科研项目2

国家级

50

省部级

25

厅局级

5


说明:1、科研成果是指近三年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作者排名可为研究生排名第一或者研究生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专利排名为研究生排名第一。

2、竞赛,根据申请者排序计算赋分,赋分公式为:


其中n为竞赛奖励总人数。竞赛成果如果有多个作者,用来申请考核,同时只能一人使用。竞赛具体含: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其中学科竞赛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3、科研项目为申请者排名第一。学生科研项目1是以学生身份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含大创项目、新苗项目等;科研项目2是纵向项目,指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单位立项的科研项目不予加分(省级及以上各计划项目、基金项目除外)。

4、各积分数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根据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数大于“申请-考核”制指标名额数的情况下,学院原则上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源中全日制定向生比例不超过“申请-考核”制招生指标的50%,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学术科研积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导师确认

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考生直接报考导师,一般不作调剂。遇有特殊情况时,经导师和考生协商、申请,招生学院与研究生院领导审核同意,并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同一专业相同研究方向或相近研究方向内适当调整导师。

九、公示拟录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录取办法、实施细则、考生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学术科研积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等,在2022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拟录取考生须按时完成后续的体检考核、调档审查和签订协议等事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予以正式录取。

2.拟录取考生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也可以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体检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标准),然后将体检表原件寄送录取学院

体检表提交时间截止525日,逾期视作放弃。

3.档案审核,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未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档案转入时间截止525日,逾期取消录取资格。

4.签订协议,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在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在拟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必须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书就业,未按规定办理协议等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定向培养协议提交时间截止525日,逾期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档案、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须2022525日前寄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具体地址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邮编:310018,联系电话:0571-86878657,收件人:谢老师。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73898

邮箱:chenah@hdu.edu.cn

复试材料审核:谢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78657

邮箱:hdjx@hdu.edu.cn

考生申诉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19053

邮箱:317640689@qq.com

十一、违规处理

1.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等处罚。并按规定将该生及其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报所在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2.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害的校内工作人员,学校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问题招生学院视情节在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进行限招、减招、直至停招。

十二、其他

本细则未规定之处或学校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则按照学校最新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学生需要用到的各类表格


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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