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11月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及2023年第一次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4浏览次数:1299

关于做好2022年11月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及2023年第一次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https://grs.hdu.edu.cn/2022/1031/c1729a186321/page.htm

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一、科技工作考核

       院内盲审通过且自愿申请参加学校此批次盲审的学生【参加预答辩的同学同时须通过预答辩】11月21填写QQ年级群内共享文件科技工作审核情况纸质版科技考核表与佐证材料订在一起,11月20之前交给班长,班长统一收集好11月21日下午16:00前送至学院2-北348-2办公室。

具体要求:

 1、按照我院2020级专硕培养方案的科技考核要求以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和专业出版社分级名录(2019)_201971日起执行》填写表格。

 2、学生下载并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科技工作考核表》(研究生院通知中的附件里下载),并按照相关要求附上佐证材料。

3、填写说明如下:

  1)  表中所有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  本人须为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3)  刊物级别请注明SCIEISCD等索引收录或一级权威、一级、核心期刊(以学校公布的分级名录为准)

  4)  表中“署名次序”请用分数式表示,如3人共著,排名第一、第二分别以1/32/3表示。

  5)  对社会经济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情况,须由有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6)  附件要求:学术论文须提交刊物的封面、目录页及文章正文电子版。索引收录须提交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7)  创新性科研成果、竞赛及成果奖励等均须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8)  论文如果是录用通知,复印录用通知及缴费证明,在录用通知上写上“本人承诺不撤回”并签名,并由导师确认该篇文章属实并保证不撤回”,同时导师签字

  9)  发明专利公开的证明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的截图打印为准(须有署名和公开号),如已授权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10) 参加学院或有关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讲座或学术报告,需要完成15次,请将讲座信息务必填写完整。

  11)如果是EI或者SCI检索的论文,必须以检索证明为准。

  12)科技考核只填写符合科技考核的成果;若符合科技考核的多条成果,建议只写一条即可。

 二、盲审论文提交

  1、学院盲审通过、科技考核通过的同学【参加预答辩的同学同时须通过预答辩】,11月27日之前将参加学校盲审论文PDF格式电子版注意命名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不能有任何错误,否则上传时系统会报错导师手写签字版论文送审资格审查表交给班长,班长统一收集好后,11月28日上午11:00前电子材料发送至chenah@hdu.edu.cn,纸质论文送审资格审查表》送至2-北348-2。

 2、学校查重通过后,学生11月30填写QQ年级群内共享文件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清单。学院审核后提交学校,学校审核后,方可发至校外盲审。

    参加第一批学校盲审的学生务必按照时间点提交材料,否则只能参加下一次2023年4月份盲审【具体安排待学校通知】

附件.rar

注意:1、研究生在盲审资格审查前,需要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的,学生本人于11月21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至学院,学院审核认定,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备案。

            2、务必使用今年学校通知附件表格,学校部分表格有更改。